刘庆邦:文学的本质从未改变
“互联网+”改变了文学形态,作家刘庆邦做客《文化讲坛》谈感受

来源:《人民日报》 作者:葛亮亮 时间:2015-04-07 【字体:

就像具有魔力一样,“互联网+”改造着许多传统产业的形态,也影响了文学的发展,我们的文学版图已不再是从前的模样。

网络时代,文学创作发生了哪些变化,作家应该如何应对网络的挑战,创作出“无愧于我们这个伟大民族、伟大时代的优秀作品”?日前,著名作家刘庆邦做客人民日报、人民网《文化讲坛》,从自身体会谈他对网络时代文学创作的看法。

 

互联网的出现是载体革命,降低了写作和发表的门槛,使自由书写成为可能

所谓网络时代,是相对信息传播和写作方式而言的。说起网络,我想到了“天网”。这个说法,我国很早就有,它表达了人们的一种愿望,一种想象。但没想到的是,在当今世界,“天网”真的出现了。它以电子的形式存在,虽然看不见、摸不着,但穿越时空,无处不在。它就是互联网。《西游记》里,如来佛厉害,孙悟空虽自命不凡,但翻多少个跟头都出不了如来佛的手心。网络呢,恐怕比神通广大的如来佛还厉害。

先说网络好的一面。网络的出现,的确改变了我们的生活,给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和惊喜。

举一个例子,1986年,我要给上海文艺出版社寄一部长篇小说。因利用业余时间写得很辛苦,我生怕稿子会寄丢,就让妻子乘火车专程往上海跑了一趟,把稿子送到编辑手里。

现在情况不同了。2014年,我又给上海文艺出版社写了一部长篇小说《黄泥地》,妻子帮我打成电子版后,我把鼠标轻轻一点,只需几秒钟,稿子就到了对方的邮箱。这是何等的省时、省力、省钱,又是何等快捷!

这只是小事,从大的方面讲,网络的出现和普及,有力促进了文学创作生产力的解放,大幅度提高了文学作品的产量,降低了写作和发表的门槛,并使自由书写成为可能。在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,学习文化和写文章的权利只掌握在极少数人手里,并成为少数人的特权。普通老百姓连字儿都不识,更谈不上写文章和发表文章了。拿我们村来说,祖祖辈辈识字的人很少,更没听说谁发表过文章。我祖父非常喜欢书,视书为神明。可他一天学都没上过,只能请别人给他念书听。我父亲也很爱上学,他只上过两年私塾,因私塾停办,就上不成了。造成这种状况,固然与经济落后、社会文明程度低下和士大夫阶层对文字的垄断有关,但书写载体的制约,恐怕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。

互联网的出现,无疑是一场载体革命,人们对这场革命欢欣鼓舞。好了,人们写了文章,不用求这个、求那个,你不给我发表,我自己贴到博客上去。文章发到网络上,不仅中国人能看到,全世界的人都能看到,这是何等开心的事。有人想当作家,无须别人批准,自我批准就是了。中国人自由书写的梦想,终于实现了。

网络上许多汹涌而来的文字还谈不上是文学,不能用传统的文学价值观去衡量

然而,网络的负面作用也不可避免地显现了出来。

实不相瞒,我不愿读所谓网络文学,也很少读网络文学。我年过六旬,所剩的时间不是很多。很多文学经典我还没顾上读呢,哪里会把宝贵的时间花在读那些消费性的东西上。我曾给《文汇报》写过一篇文章,对用网络给文学冠名就不认同。我认为网络只是一个平台、一个载体,它本身并不是文学。如同石头、竹简、羊皮、纸等都曾是文学的载体,我们却不能称之为石头文学、竹简文学、羊皮文学和纸文学一样。无论文学的载体怎样变化,天不变,道亦不变,文学的本质是不会变的。归根结底,文学要求创作者怀抱人道理想,投入自己的生命,以悲悯的情怀,真诚的态度,去写人,写人的丰富感情,直抵人性深处。作品品质的高下,取决于创作者人格和创作水平的高下,网络的出现,从本质上说,给创作者帮不上多少忙。网络带给作者和读者的,往往是一种错觉和误会,因为许多汹涌而来的文字还谈不上是文学。

对所谓网络小说,我并不是一点儿都没看过。有一年,北京有关部门组织了一场网络原创小说大赛,邀我去当评委。我跟评奖组织者讲的条件是,让我当评委可以,我不在电脑上看作品,只看纸上的东西。我固执地认为,纸上的东西才是有根的。他们给我送来了一大摞打印出来的小说,恐怕有好几斤。那几天我看得头昏脑涨,后悔接了这个活儿。看那样的东西,不再是阅读,只能是浏览。不再是享受,简直就是受罪。不能说一个有灵气的作者都没有,也不能说一篇说得过去的作品都没有,但恕我直言,绝大多数作品与文学的本质相差甚远。我的评价是:情节是虚假的,细节是编造的,人物是干瘪的,情感是苍白的,逻辑是混乱的,语言是粗糙的。我特别不能接受的是一些网络语言,有的语言是那样粗鄙,让人不愿写出来,更羞于说出口。

我曾跟一位每天上传一万多字的网络写手交谈过,他直言不讳地说,他从不考虑自己的作品是否经得起时间的检验,也不考虑所写的东西是否能留存下来,能让上了一天班的人看后一乐,他自己能赚到点击率,赚到稿费,就算完成了任务。我相信他的话是真诚的,他吃的是青春饭,生存也不容易。正因为如此,我们对他们的写作就不必苛求,也不能用传统的文学价值观去衡量他们的作品。

无论在什么平台上写作,写作者都要保持对文学的痴情,保持艺术的良心

让人忧心的是,有人隐姓埋名,起一个网名,戴上“头罩”,在虚拟空间大放厥词。我看过一个人的博文,他在网络上发了一系列鼓吹金钱崇拜和肉体崇拜的文章,意思是说金钱和肉体才是最厉害的,是不可战胜的,谁都会在这两样东西面前败下阵来。文章所举的一些实例写得极其露骨,不堪卒读。其实那些文章的观点一点都不新鲜,而写作者却津津乐道,仿佛掌握了人生的真理。我曾想,这样对人心无益的东西谁看呢?实际情况却不像我想的那样,博文的点击率相当高,跟帖者也趋之若鹜,狂欢不已。

这就有问题了,而且问题相当严重。因为我们的任何写作,在一定意义上讲,都是在培养受众的审美趣味。人与人之间的趣味有很大不同,确有高级趣味、中级趣味和低级趣味之分。如果对低级趣味的东西不加分辨,一味接受,人的精神只能往下走,呈现的只能是堕落的状态。好比一个人老是吃垃圾食品,时间长了,口味就败坏了。你再给他美味的食品,他觉得不够刺激,反而不习惯了。国民的审美趣味与国民素质紧密相连,如果一个国家的国民审美趣味不高,就很难说国民的素质有多高。要提高国民素质,提高国民的审美趣味是一个重要途径。

问题的源头还是在写作者那里。我们对抗不了技术,不妨利用一下技术。你的大量的作品可以在网络上传播,我的少量的作品也可以在网络上传播。绝不能因对有些作品看不上眼,我们就心生厌烦,放弃追求艺术性的写作,放弃传播自己的作品。那样的话,文坛的生态就会更不平衡。不管在什么样的平台上写作,我们都要保持对文学的痴情,保持艺术的良心,对读者负责,对社会负责,对历史负责,同时也对自己负责。

 


人民网采访刘庆邦视频:文学的本质从未改变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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