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顶层设计推动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发展

来源:《中国艺术报》 作者:郑晓幸 时间:2018-04-09 【字体:

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改变了文艺形态,催生了一大批新的文艺类型。新形势下,文艺发展空间急剧变化,文艺创作的传播发生嬗变,新的文艺现象与传统文艺格局明显不同,新的文艺组织和群体迅猛发展,新的文艺聚落不断出现,他们与传统文艺形态和类型的区别在于:不依赖财政拨款,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,以市场认可和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,融兴趣爱好与文艺活动于一体,以自身的艺术创作和文化服务,活跃在广袤的华夏大地和广阔的社会空间。

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投入体制外大量的人力、资金、场地等要素,整合跨地区、跨行业、跨类型、跨层次的文化艺术资源,借助于社会生活中的吃穿住用行等各类载体,把文艺创作及设计应用融入到制造、旅游、教育、科技、影视、体育、农业等行业中,采用兴趣聚落、教育培训、自组织展演等多种形式,把文艺活动延伸至社会生活的村社、街道、楼宇等各个空间,已成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有生力量。

发展困境

目前,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的发展面临五大难题:

第一,作品展览展演活动缺乏专门的场地载体。新文艺从业者具有分散性、类别繁杂、无业务主管部门的特点,除少数知名大家外,多数从业者创作出来的作品,找不到合适的展览展示展演平台。体制内的很多展览场馆,并不对他们实行常态化的个体开放,使得场馆闲置。从硬件场所载体上看,新文艺从业者急需更多的场馆载体来展示展演他们的创作成果。

第二,文艺技能缺乏专业性指导和提升培训。新文艺从业者,特别是处于基层的新文艺从业者,在其专业文艺技能提升及运营管理方面,有着强烈的培训需求。他们规模往往较小,经济实力受限,受于信息不对称及成本限制,多数不能独自组织参加学习活动,缺乏公共培训及专业性指导支撑,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相关指导及培训活动十分青睐。

第三,专业技术期望得到职称评定与认可。现行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,以体制内编制人员为主要对象,体制外的新文艺从业者多数不属于评定范围。他们强烈渴望在其专业技术方面得到职称评定,以制度化来实现队伍管理,以规范化来实现社会认可,从而在后续文艺活动中,可更好地开展各项新文艺工作。

第四,新文艺组织无力参与政府公共服务购买活动。在公共文化服务的举办活动中,虽然中央及省级出台了多项政府购买的相关政策文件,但在基层执行中,往往停留在精神层面,并没有在实际中得到贯彻执行。新文艺组织特别是边远地区的新文艺组织,同国有背景主体而言,无力竞争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。

第五,新文艺群体诉求加入到行业组织或联盟。传统的行业协会团体,因体制编制优势所在,活力及创新力不足,未能对体制外的新文艺群体产生足够的吸纳力。新文艺群体渴望能加入到正式的、有活力的行业或联盟组织,开展业务活动,并拥有话语权,参与行业建设和行业规范自律。同时,网络新文艺群体的发展,带来了网络文艺社区管理的诉求,存在建立“网上文联”的现实需求。

扶持建议

为了更好地扶持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的发展,可以考虑如下具体举措:

密切联络广大新文艺工作者。打破体制界限、所有制约束和身份限制,相关行业协会修订完善《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细则》,调整入会门槛,动员和吸收新文艺群体中的优秀人才入会。增加文联代表大会代表、全委会委员、主席团中基层和创作一线新文艺工作者比例,调整优化各类文艺家协会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主席团构成比例。要加快会员资料数据库建设,加强会员身份管理。

加大新文艺工作者培训力度。实施常态化的民间文艺会员培训工程,原则上每3年进行一轮系统培训,突出抓好基层一线文艺工作者思想政治教育,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文艺领域的指导地位。建立常态化的文艺家协会会员培训平台,有重点、有计划、分步骤地实施推进“文艺大师”培养计划、“文艺名师”带动计划和“文艺会员”覆盖计划,实现文艺培训的全覆盖和重点布局。

开展新文艺工作者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。把体制外文化艺术人才和体制内文化艺术人才同等看待,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上享有同等待遇和准入门槛。进一步深化文化艺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,实行职称评聘分离,健全考核制度,开展新文艺群体中文艺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等工作。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才,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工作任职年限要求。

创新文艺展览展演场馆的使用机制。建立区域性文艺场馆运营联盟,以文艺发展需求为导向,结合地方政府、主管机构、文艺企业、商业品牌的融合,为文艺场馆运营提供资源整合、供应商管理、场馆管理等方面的集群平台。创新国有文艺场馆闲置时段的使用细则,以公开租赁或公益展出方式,承接新文艺从业者作品的展览展演活动,充实文艺作品展览展示空间载体。

畅通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文艺服务的渠道。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艺产品和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流程,制定代表新文艺工作者参与公共事务、反映意愿和利益诉求的管理实施办法。立足于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,对体制内文艺单位和体制外新文艺组织给予同等竞标购买限制要求,实行公开、公平、择优采购,切实加强采购信息公开,确保各类文艺组织平等参与竞争,拓宽公共文艺产品和服务供给渠道,提高服务质量。

支持新文艺组织建立行业联盟。支持各种行业门类的新文艺组织,注册登记和建设新文艺组织联盟。联盟围绕文化、艺术、金融和法律等方面开展多渠道多角度合作,为联盟成员的文化艺术及产业合作提供全方位支持。由联盟各成员推举的各领域专家,充分了解各领域的发展导向和前瞻政策,为联盟会员提供文化艺术政策解读、项目建议分析、产业合作和市场服务信息等。

出台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引导扶持实施意见。建议起草和出台《加强对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引导扶持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形成联动机制,统筹协调解决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发展中若干重要问题,从顶层设计上,确保各项引导和扶持工作有力有序推动,促进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健康发展,开创我国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发展繁荣的新局面。

(作者系四川省文联主席)

文艺组织 新文艺群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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